从RFID应用看我国物流信息化新策略2
刚才讲了这么多的案例,也讲了这么多的一些特点以后,很自然有一个问题,当我们研究十一五期间我们国家的物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时候,有这样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我们国家的RFID的应用是不是可以走的快一点,像上海这样的城市已经走到了国际的前头,国际上也有很多应用,但是作为一个城市来讲,综合性的应用,用的项目如此之多、如此之广,我想世界上可能还没有一个城市像上海一样推进的力度这么大。所以,我们国家能不能够在整体上把RFID的技术应用的更加快一点,还不知道。
第二,我们国家在十一五期间要大大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而这个建设的技术基础能不能把RFID技术作为重要的技术状况?所以,我们在研究十一五期间国家的RFID应用以及物流信息化战略的时候,会碰到这样两个问题。
在这样两个问题的思考下,我们跟很多的机构、专家进行了研讨,得到了一些初步的想法,把这些想法跟大家交流一下,看看这些想法能不能构成我们十一五期间物流信息化战略的一个新的思路,因为这个是要给国家提出具体建议,而且国家有很多项目投资这方面的安排。所以,我们对这个问题相当的慎重,希望和大家有所交流。
在新的框架里面,十一五期间物流信息化的重点放在基础信息的采集上面,还有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这样两个问题上,我们现在整个物流信息化现在还存在着瓶颈,第一是基础信息的采集是瓶颈,我们大量的信息还是要存在手工录入,因此存在的效率低、差错高、不及时等等的问题,由于信息采集不科学或者是效率不高,所以影响了后期整个的传输和应用,这是信息化的一个基础。所以,如何解决物流信息的采集问题这是一个起点,再一个是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过程当中,大家都纷纷提出来了要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和建立信息平台这样一个认识,所以这个问题是存在的,问题是要怎么解决它。
第二个是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可能采取的一个方案是RFID用在物流装备上,而我们的商品可能还是以条形码为主这样的方案作为我们物流信息化的基础框架,也解决我们RFID的技术应用多半是在物流装备、物流器材、物流工具,是从这个角度。通过这样一个动态的跟踪识别,间接的掌握商品的信息,而不是一下子用到每一件商品的RFID的技术应用上。所以,这样一个结合,可能是我们国家应用RFID和物流信息化在十一五期间的一个基本方案。
第三个想法是平台式信息交换共享的体系。前面我刚才讲到了,建立公共平台已经成为一个共识,大家都在呼吁要求信息整合。但是,在这里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大家在一些主张里头把公共信息平台理解成为一个有形的机构,一个集中信息储存管理的机构,或者是集中管理的数据库。这样一个理解我觉得是非常狭隘的,不全面的。我们理解它是一个体系,有很多层次的工作要做,建立一些必要的集中管理的数据库可能是需要的,但是更多的还是一个信息交换、信息共享的一种机制,一种模式,而不是真正的把所有的数据都放在一个集中的数据库里头或者是有一个集中的机构来进行管理,那样是不现实的。所以,平台实际上是要创造一个信息交换、信息共享这样一种方式,这样一种环境。
最后一点,行政监管系统的协调与开放是整个信息系统、物流信息化的重要的切入点。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现在各个部门,特别是物流中的一些监管部门,像交通部、铁道部、海关、商检等等这些所有的部门在物流环节中都占据了很重要的作用,把这些系统建好以后,本身就是对物流信息化的促进。同时,我们又需要这些系统能够共享,能够向社会开放。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国家像铁道系统已经基本上实现了车辆的RFID的跟踪,用的很好,自己的效益也很高,但是他没有向社会开放。所以,物流企业还用不上。我们现在公路系统也在做这件事情,刚刚我讲到了,湖南省交管局已经对他的车辆进行电子车牌的改装,相信各个省都有类似的计划。但是,所有这些系统,如果各个省自称体系,仍然不能解决我们物流中所需要的信息共享,在全国范围内信息动态跟踪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现在需要的是我们一方面要支持、鼓励所有这些监管部门把自己的信息系统建好,同时又应该统筹规划,大家共享,能够开放服务,能够使得企业也能够用到这样的基础信息。所以,在我们十一五信息化战略立面,鼓励和支持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化是一个很重要的切入点。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各个监管系统的协调、统一和开放。据我们所知,现在监管部门的信息已经在提供不同程度的开放服务,但是很不规范。比如,我听说有的地方查阅一次身份证的号码要5块钱,这说明有些信息是可以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但是很不规范,收费如果熟悉一点的可能少一点,如果生人可能就收的多一点,而且这个东西是很不规范的。我想这些东西是可以向社会开放的,而且必须向社会开放形成某些信息。但是,要研究它如何开放,如何提供一种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所以,在我们整个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中,应该有两个基本模式,一个是监管系统,是纳税人出钱,国家投资,服务于政府监管的智能,如果他向社会提供服务应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这是一类。
第二类,是商业性的,商业信息和非商业性的信息整合起来,然后需要有人把它作为区分,像这样的信息就应该是收费的,具有商业性行为的,那么属于这样的服务就不应该是唯一的垄断的,而是应该有正常竞争的,我们需要把这两部分信息进行必要的结合。某些基本信息是国家垄断的,要向我们市场整合的商业平台提供一种规范的服务。所以,在我们整个物流信息化新的思路立面,考虑对一些基础RFID的系统设计,比如说全国的铁路现在已经有RFID的监管,把它更好的完善,向社会开放。接下来,我们需要对于全国的公路系统、汽车运输系统进行RFID方案应用的设计,以及在哪些检测点上进行政府监管,接下来还会有集装箱、危险品运输的装备等等,只要我们国家出钱把这样一些基础设施的RFID应用设计好了,建设好了以后,在这个基础之上,又能够向社会开放服务,我们整个的物流企业应用的环境会大大改善,各种各样的商业化的整合信息平台会大量的吸引投资来建设,这样就可以大大促进我们整个物流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大量的底层的事情做好,在这个过程当中充分考虑RFID技术的应用,它的适当定位,这些思路渐渐在一些机构、一些专家的工作当中开始形成,我们现在正在整理这样的个方案,使得它的整个思路更加清晰,对于有一些项目的规划更加能够落实相关配套的一些政策,一些规定能够更加明确,这样能够对我们国家十一五的物流信息化做出很好的建议。
这就是我要向大家简要汇报的一个RFID的应用和物流信息化的规划的简要的汇报,谢谢大家。